
清節堂在人民路華清池西。清光緒九年(1756年),由葉伯美、李鴻章捐巨款建,專(zhuān)為青年寡婦及其子女居住,故名。清光緒四年(1878年),省紳葉伯美等祟懇巡撫裕祿獲準,將安慶通至局屋、馬王廟三清殿遺基改而建成。
建國前,地方上的達官士紳,為了維護封建禮教,誘導婦女在夫亡后,要從一而終,終身守節而進(jìn)入清節堂。入堂的節婦,要嚴守堂規??谷諔馉幥?,在200多編號房間內,(其中有20個(gè)號的居室設備條件較好的,為官紳家的節婦所住,其名為“特號”)她們每年除清明節這一天,可獲準外出祭掃亡夫,其余時(shí)間不得出堂門(mén),終年守號。該堂1987年拆除,改建成“清節堂商場(chǎng)”。
地址:安慶市人民路華清池西